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
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
违法建筑,在规定的期限内又不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的,
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强拆令下达后,在强拆令撤销前,都是具有
法律效力的,如果被强拆人申请行政复议,强拆令被撤销的,就不再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