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积金贷款的
借款人因故去世后,贷款可以继续还款。
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意外死亡的,如果有
继承人的,应当由其继承人继续
还贷。继承人可以提取借款人
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还贷。剩余贷款由继承人继续还款。
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无继承人的,其生前贷款银行会先扣除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还贷,剩余贷款由
贷款担保人承担部分责任,其余部分由公积金风险资金代还。
2、
债务人死亡,
债权人可以
申请执行公积金。
(1)
住房公积金属于
个人财产,可以被执行。
(2)执行人自然死亡后,应该由其
遗产继承人在所
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
债务。但如果被继承遗产不够偿还债务,并且死者生前的债务是由于继承人不尽
赡养义务而负债的,那么继承人也应当清偿剩余债务。
(3)行动建议:
①遇到此种情况时,需要
委托律师查询
债务人其下的财产以及公积金的情况。
②如果债务人在案件执行阶段死亡的时候,可以申请向
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
③如果在案件还没有进入
诉讼阶段,债务人已经死亡,这时候就要看公积金是否有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由继承人继承的话,那么继承人来承担债务人生前的债务。
债权人若是发现自己的债务人在还清债务之前就死亡了,可以委托律师等查询死者名下是否有合法的财产,若是有合法财产可以向继承了死者财产的公民提出还款请求。根据规定,公民死后其继承人是可以将公积金账户之中的余额提取出来的,被提取出来的公积金也属于死者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