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主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
社会保险。
2、在新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
4、申请落户的合法稳定住所,须是已取得《大连市房地
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屋所有权证并实际在此居住的。
5、落户主城区的须已办理本市《
居住证(暂住证)满5年,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不在同一单位可连续累计,但用人单位和
社保缴费单位须一致)。
6、落户新市区的须已办理本市《居住证满1年,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
7、符合上述准入条件的暂住人员可到合法稳定住所的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受理,报分局审批后再由大连市人口结构办核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