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是
违法的。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建筑物抛掷物品或坠落的物品造成他
人损伤的,难以确定具体
侵权人的,除可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给予补偿。此外,
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
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
连带责任。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
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