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利权纠纷可以调解
进行处理的管理
专利工作的部门应
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向人
民法院
起诉。
2、对专利管理部门的决定不服可以起诉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处理
专利侵权纠纷,认定
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
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3、专利侵权纠纷中的
证据问题
无论是人民法院还是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均要求有关人员和单位提供有关证据。
专利法规定,对于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
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即被诉侵权人承担
举证责任;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
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
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以方便对是否
侵权作出判断,准确及时地处理纠纷。
4、
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赔偿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2)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有
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是,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