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醉驾驾驶,给的
处罚是
拘留三个月,
吊销驾驶证,是很正常的,不重。
2、《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
拘役,并处
罚金。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
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
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
机动车”,适用道路
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一)造成
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
主要责任,或者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
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
超员、
超载或者
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
伪造或者
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
行政处罚或者
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