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在
缓刑期间原则上是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地方的,这样便于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依法对其经常性的监督考察。但是罪犯确实需要外出做生意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得到公安机关批准后可以去外地经商。
法律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关于被判处
管制、
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
缓刑、
假释的
犯罪分子能否外出经商等问题的通知》(一)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要依法对其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改造或考察。被管制、假释的犯罪分子,不能外出经商;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按现行规定,属于允许经商范围之内的,如外出经商,需事先经公安机关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