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死亡证明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
(2)火化证证,到火花单位查档补办;
(3)带上,户口簿办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
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
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