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
诉讼时效为还款
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
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
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
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
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
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
诉讼时效期间。
(五)对于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
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
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
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
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根据这些规定,对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
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
证据证明。
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不再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