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被警察抓错了可以要求
赔偿吗问题解答如下
被警察抓错了,如果对
当事人造成了伤害,可以要求赔偿。
《
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
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
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
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
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
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
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改判无罪,原
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
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
罚金、
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
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
伪造其他有罪
证据被
羁押或者被判处
刑罚的;
(二)依照
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第一百四十二条
第二款规定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
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