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处理,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2、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