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申请支付令的程序如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由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而开始有权提起
支付令申请的,是依法享有债权的公民、
法人及其他组织被申请人是依法负有清偿义务的
债务人二、依照相关的规定,支付令的申请必须具备下述条件:债权人申请给付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给付金钱或
汇票、
本票、
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偿付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请求所根据的事实、
证据3.债权人没有对等给付义务,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
债务纠纷,
债务关系是单向的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三、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提交申请书根据规定,支付令的申请书应写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和法定
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请求给付金钱的数量,或有证价券的数量及种类,以及请求给付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请求人民发出支付令
四、债权人提出支付令的申请后,有
管辖权的人民应按照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由审判员一人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方式,是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审查的范围,包括下述事项:
1、主体资格审查.
2、请求内容的审查
3、请求的事实和证据的审查
4、支付令能否送达债务人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