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履职不力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监护人存在严重损害
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或者怠于履职,让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有关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造成被监护人严重身心损害的,可以追究其
刑事责任。
根据实施的《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
代理被监护人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
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
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