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让员工
加班。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要
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与工会和
劳动者协商后才能做决定,但特殊情况除外。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
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
工时制度。
根据《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