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设立了
抵押权的房屋可以拍卖。而拍卖所得的款项,要优先偿还
房屋抵押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抵押权人可以与
抵押人协议以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
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