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
协议离婚过程中,很多
当事人往往自行谈判,起草和签订
离婚协议。其实这是很多当事人对理解并不完全正确的表现。因此,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以为离婚协议经夫妻双方签订后就具有
法律效力。事实上,离婚协议是基于身份关系的协议,并不当然为签字或盖章生效。
根据我国
婚姻登记规定:离婚协议应经
离婚登记而生效。离婚协议生效前,协议对双方没有拘束力,一方当事人不能将协议作为向对方
主张权利的依据。也就是说,夫妻在
离婚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即使双方都在协议上签字确认,但只能在婚姻关系解除时生效,如果婚姻关系未解除,该协议就不能生效。
因此,一旦协议离婚不成,到人民,原被告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就成为了一张废纸。人民会重新审查夫妻感情状况、财产及子女
抚养等情况,如调解不成,会依法判决。
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简单点说,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且协议离婚成功时才有效。如果是协议离婚不成,到
离婚,那早前的离婚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