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行为无效是指票据行为本身因不符合
票据法规定的要件而不产生票据效力。
具体来说,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诸行为中的单个或数个行为无效。
根据票据行为独立性原理,某一票据行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票据行为的效力。
除出票时的形式欠缺情形外,其他票据行为无效,不会影响整个票据的效力。
其中无效的因素包括:
1、被保证的票据债务自始不存在;
2、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因其所赖以发生的票据行为在形式上不完备而无效;
3、票据保证行为本身在形式上不完备。
票据的行为有很多,如出票、背书、承兑等。
票据行为无效不一定会造成票据无效,例如出票行为有效,但承兑票据行为无效的,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图网进行咨询,律图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