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诉讼法》规定,
继承但未
过户的财产,是
判决书中被执行的财产时,人
民法院可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
管辖发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
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
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
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二条执行
当事人变更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
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
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