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租赁人
按土地
法规定,
土地赔偿金、安置费属
出租人所有;
青苗费、土地树木附着物
赔偿属
承租人所有。
如果是从别人手中流转的土地,国家占用所支持的赔偿款,树苗及地上新建筑、投入的肥料等应由流转人所得,土地补偿款等应由原
承包人所得。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及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的处理:第二十二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
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
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第二十三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
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