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当事人作出
行政拘留的
处罚时,行政拘留会记入到个人的档案中,而
行政处罚的档案是不会消除的。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
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
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
治安管理但不构成
犯罪,而
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此外,公安机关作出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
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
违法事实和
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
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