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的维权措施有:1、到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投诉;2、到
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3、到人民
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
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侵犯商业秘密的
民事审判程序中,商业秘密权利人提供初步
证据,证明其已经对所主张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且合理表明商业秘密被侵犯,涉嫌
侵权人应当证明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不属于本
法规定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