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就有区别了,虽然无论写哪一方的名字都是
夫妻共同财产,但是,
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可以不通过另一方将房屋的产权进行变更转移,另一方无权向善意的第三人追回房屋,只能要求另一方返还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房款。在夫妻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
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
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因此,婚后买房的夫妻共同财产,最好还是写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就不会出现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
房产转让的情况了。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当事人
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