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辩护律师与
辩护人的关系是律师只是作为辩护人的一种资格,主要就是为了帮助被告可以进行减轻
刑法或者是
无罪释放;做辩护人不仅是律师可以,面且被告人的
监护人和亲人同样可以进行辩护。
二、《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
诉讼权利。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
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二、辩护权的基本内容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
(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二)诘问权。
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
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三)调查
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
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四)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五)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六)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七)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
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