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可以
申请廉租房按规定,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
1、
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
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以上含;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及以下含私房和承租公房;
3、已领取由市总工会市“送温暖工程”基金会统一印制并审核发放的《职工家庭特困证》或已领取由市各级民政部门审核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社会
救济金领取证》的特困家庭。
二、如何申请
廉租房申请家庭推荐一名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向市房改办领取《廉租住房配租申请表》。申请人提出申请的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家庭全部实际居住人口的
身份证、户口本、现有住房租赁证或
产权证;
2、市总工会核发的《职工家庭特困证》或各级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金领取证》;
3、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是否解决住房或进行住房货币分配证明;
4、家庭成员推荐申请人的书面意见书;
5、符合实物配租条件且属烈属、残疾的申请家庭,另需提供烈属证、残疾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后,由
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区房产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所在单位、市总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无单位的申请人,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区民政局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申请廉租房的后期流程:
1、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2、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3、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
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4、缴存
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
5、签约、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