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
迁回娘家是可以的。首先需要准备本人的户口本和有效
身份证,然后准备原来的本市户口本证明,准备在本市的合法
居住证明或者是投靠的那个人的户口本和有效身份证。可以由法院宣告证明,或者是由所在地的派出所给出的调查意见及两个人以上的
证明人做证明,证明人需要提供自己的有效身份证。需要将户口迁回娘家的人,也需要有证明材料
复印件以及原件送给需要迁入的户口的所在地的公安相关部门,由迁入的相关部门进行办理恢复户口的手续。
公民因
结婚、
离婚、
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
迁移证件,注
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
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居民户口簿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称、职业等内容的簿册。在上学、结婚、领取护照、以及办理很多重要事情时均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