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交管部门除了规定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
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的;
2、
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
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
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
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
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
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一般由逃逸者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受害者有过错的,受害者要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