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察
传唤必须去,如果不去的话,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
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
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
治安管理的
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
限制人身自由的
行政强制措施。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
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
口头传唤,但应当在
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
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