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1、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对
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提起上诉的,法院作出
二审判决后,被告不服判决,不能再上诉,但可以申请
申诉或者
抗诉。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对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
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
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
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
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