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淫乱罪追诉期【一般
追诉时效】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时效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在人
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
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
立案而
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三百零一条【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总而言之,对于聚众淫乱的惩罚极其严厉,而对于聚众淫乱罪的追诉期的规定也是和一般准苏时效的规定大同小异的,只是在一些细微之处处理的方式方法不一样。比如在一些特定的前提下,或者说是一些不可定的因素的影响下,具体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