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劳动能力鉴定为1-6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赔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全部由用人单位赔付。
所以,即便工伤保险基金已经赔付了一部分,用人单位还有赔付的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法律科普文章由律图官方团队出品,文章经过3轮严格审核,内容覆盖常见法律生活场景,聚焦你想知道的高频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