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法一:
转按揭所谓“转按揭”,是指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
个人住房贷款变更
借款期限、变更
借款人或变更
抵押物的贷款但据了解,目前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
北京等部分城市更是早就叫停了转按揭,所以这种方法目前已经很少有人使用
2、方法二: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
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
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3、方法三:利用
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那么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向银行申请
抵押贷款,以结清
按揭贷款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
银行抵押贷款按揭贷款是指以
按揭方式进行的一种贷款业务如:住房按揭贷款就是
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
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
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
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
还贷保
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
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
使用权法院可查封,
拍卖法律有规定,对于执行及其
扶养家属成员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
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拍卖,出售或止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