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
彩礼性质的,应当认定为彩礼。彩礼通常是以缔
结婚姻为目的,婚约一方给付对方
数额较大的金钱或价值较大的财物。男方将银行卡以结婚为目的给女方,并且女方接受,同时双方已经存在婚约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彩礼。
2、《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