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白鹤路一家企业职员黄曦说,去年10月,她和丈夫张一立结束3年短暂婚姻。张一立时常出差,夫妻见面次数少,感情变淡。“我们还年轻,也许是不合适。”黄曦
提出离婚,张一立答应了,两人在民政局
办理离婚,除男方名下的房屋,
共有财产按对半分,黄曦分得11万元。
离婚不到一年,黄曦意外从朋友口中得知,前夫早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就出了轨。黄曦打电话质问,对方承认:“婚都离了,钱也拿了,你还想干啥子”
黄曦说,她并不看重钱,但要给对方教训,想
向法院起诉多要财产。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华立万韬律师事务所陈艇:离婚一年内,一方对
财产分割有异议,人
民法院应受理。如果女方
起诉重新
分割财产,前提是一定要掌握男方
离婚前出轨铁证,比如与女方发生搂腰、接吻、拥抱等亲密行为的视频或照片,亲朋好友有利的证词等,毕竟离婚后,不能拿到捉奸在床的
证据,所以
收集证据,要在时间上符合情理。如果证据收集得当,法庭认为有效,有望重新分割、多得财产,毕竟违背婚姻不忠行为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