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院调解离婚后,如果夫妻达成和解协议的,在六个月以同样的理由提起
离婚诉讼,法院是不受理的,如果是对
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可以
提出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
民法院对下列
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
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
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
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当事人依据婚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
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
民法典》关于离婚的新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