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动产浮动抵押的设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396条的规定,动产浮动
抵押权的设立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设立浮动
抵押的主体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
2、设立浮动抵押的财产限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3、设立浮动抵押要有书面协议,该协议一般包括
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债务履行期间、抵押财产的范围、实现抵押权的条件等。
4、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是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事由。
5、
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动产浮动抵押的设立条件
二、浮动抵押权的法律特点
1、浮动
担保权的当事人。
有资格设立浮动担保权的
债务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商事公司,非商事公司以及自然人、合伙组织不能设立。而且,债务人只能以自己的全部资产设立浮动担保权。
2、浮动担保权的内容。
担保
人的权利主要有:
(1)公司仍可继续进行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不受设立浮动担保权的影响;
(2)公司有权为继续经营目的在担保财产上设立其他性质的担保权,如设立固定担保权、质权等;
(3)公司有权自由处分担保财产,而不必事先取得担保权人的同意。
三、浮动抵押权与一般抵押的区别
(一)适用主体和范围的区别。规定浮动抵押只能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范围较窄。固定抵押适用于在经济活动中的任何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范围较宽。
(二)抵押客体的主要区别。
(1)可以设定浮动抵押的财产只限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动产,允许浮动抵押的物范围较窄。而用于固定抵押的物,凡法律、行政
法规不禁止抵押的动产、不动产都可以抵押,允许固定抵押的物范围较宽。
(2)
抵押物的确定性不同。在设定抵押时,浮动抵押的抵押物具有不确定性,只有约定或者法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成就时,抵押财产才确定,也就是说抵押财产到底有多少,到此时才能确定。
(三)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处分抵押财产的权力不同。
抵押权人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