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是
诉讼离婚,经过法院审理后作出的
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民政部门所颁发的
离婚证,具有同样的
法律效力,因此呢,持有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是不需要再换成离婚证的。司法实践当中在案件宣判领取调解书或
判决书的当日呢,法院会让
当事人双方把
结婚证原件都交到法院。通过
诉讼程序呢,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当事人不需要再到民政部门去换取离婚证,如果
再婚的情况下呢,则需要带上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以及其他的相关证件比如双方当事人的
身份证原件、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照片等,就可以办理
再婚手续。
2、女
双方自愿离婚的,
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婚姻
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