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
分居的认定如下:
1、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2、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
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3、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4、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完成
离婚登记,或者
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