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效,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年龄不到的是
无效婚姻的(在年龄不到的时间内)。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
法律效力的婚姻。世界各国的法律均对无效婚姻作了规定。
婚姻无效的原因,取决于各国法律中的具体规定。法律中常见的婚姻无效的原因主要有:欠缺
当事人的
结婚合意,违反禁止
近亲结婚的规定,不具备结婚的法定方式,未达法定婚龄,
重婚等。
2、“
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婚姻当事人有违反的行为,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
结婚证》的,应宣布该项婚姻无效,收回已骗取的《结婚证》。”“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
权利和义务”,与第一点相同,由于自始无效婚与
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不同,自始无效婚
溯及既往,当事人当然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
可撤销婚无溯及力,在被宣告撤销前,婚姻关系是有效的,因而在宣告撤销之前,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也应当得到认可,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