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应客户的申请,根据见证律师本人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具体的法律事实或
法律行为的真实性、
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
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者存在以下区别:
(1)主体不同。见证是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的,而公证是由公证机构依法行使特定公证职能进行的证明活动。
(2)
法律效力不同。律师见证在法律上仅作一般的
证据证明,本质上属于私证。而公证则具有法定
证据效力、
强制执行效力、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等特殊法律效力。在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公证的情况下,公证就属于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该民事法律行为便成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须经公证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