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
房屋贷款没还完怎么分割?
1、一方婚前以
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
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
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双方
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
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
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
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离婚房子贷款未还完可以卖吗?
对于
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根据
民法典规定,
抵押期间,
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
抵押物的,应当通知
抵押权人并告知
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
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
债务人清偿。换言之,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由于设定了
抵押权,所有权人在转让房屋时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以转让所得优先清偿银行贷款。所以,该房屋在贷款还清前属于产权不完全的房屋。所以,对于该房屋不能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