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少
离婚的朋友们都在烦恼财产的分割问题,尤其是房屋。房屋作为不动产,在原有登记的情况下属于谁就是谁的,除非是有
证据,证据期间是有所变化的。离婚后的夫妻大部分争吵的也就是此种原因,闹上法庭的也不少见,如下就来看看这些原则吧,大家好合好散才是最完美的结局。
2、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待房屋取得所有权后由
当事人另行
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未解决归属权问题之前,房屋增值部分仍属于双方共同房产。
3、房地产因其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与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随使用时间的增加而贬值,而房地产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增值,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
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