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如果被代理人追认的,则由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你不承担责任;未经追认的,则应由你承担民事责任。
只要代理人没有超出代理权限,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如和客户签订合同超出委托代理的范围,那就需要承担该合同造成的所以不良后果。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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