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
数额巨大”;个人进行
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
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 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
非法集资,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条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已失效)
3.《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数额较大:一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二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一百万元以上
单位犯罪:数额较大:十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二百五十万元以上;其它严重情节:造成恶劣影响的;引起
被害人自杀、集体上访的;给被害人造成十万元以上损失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