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曾
代理一审的案件,
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花费不变。
③代理
二审后
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花费不变。
(3)再审(申述)阶段①未曾代理
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述)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准则收费,其他办案花费不变。
②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花费不变。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准则的1.5倍计量收取。
(5)
执行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准则收取,曾
代理诉讼或
仲裁案的按前述准则减半收取。
刑事案件(1)一审阶段:①
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②审查
诉讼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③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④代理
刑事自诉、
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商量收费(案件复杂程度、
民事诉讼标的等)。
⑤牵涉国家安全罪、涉黑
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准则的2倍收取。解决案件需要异处出差的,
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委托方承受,该等花费能够实报实销,也能够商量一固定数额包干使用。
(2)二审阶段①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准则收费,其他办案花费不变;
②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花费不变;
③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花费不变。
(3)再审(申述)阶段①未曾代理
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述)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准则收费,其他办案花费不变。
②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花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