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以,按照《办法》第二十一条,购买共有
产权住房的,
购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
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
购房贷款。也就是说,可以贷款,并且可以享受和原先自住房相同的政策。共有产权贷款的首付额度,商贷是最低30%;
公积金贷款是最低20%。(90平方米以下)这与商品住房相比,优势明显。去年的930新政,施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今年的317新政中,从严认定为“认房又认贷”。这两次新政的贷款政策中,都特别注明了“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