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
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
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借贷式诈骗与民事
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是以借款为名
转移财产、到期无法偿还
债务等等。那么借贷式诈骗和借款后跑路之间在表现形式上有什么区别呢 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
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而正常借贷中,
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
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三)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综上,不能简单将借款后跑路等同于诈骗,更不能简单认定为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