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不构成
刑事案件,无
刑事职责、只有行政职责(
治安处罚)和
民事赔偿职责。通常轻微伤能够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到协议后不再
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
罚金或15天以下行政拘捕。
2、拘捕或罚金:
(1)予以两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议”不提议的问题。
(2)拘捕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岁的人,拘捕能够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金能够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能够既拘捕、又罚金,即并罚。
依据是:《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暴打他人的,或者有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捕或者五百元以下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金:
(一)结伙暴打、伤害他人的;
(二)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岁的人或者六十岁以上的人的;
(三)屡次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暴打、伤害多人的”。
3、
立案诉讼步骤:写好诉讼状,带上
身份证、相关
证据(是另一方打的证据、治疗花费的证据等),到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然后等到法院通知参加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