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是不确定的,
刑事诉讼与
民事诉讼的规定是不一样的。通常来说,无论
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审理,法院制作好
判决书时即为审结之日,承办法官在审限之内做出判决即可。民事案件的判决书随后的流转、寄送过程可能耗时较长,但不在审限范围之内。
刑事案件一般而言都会在当天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人及其
辩护人。
2、《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
人
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3、《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