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觉得,如果您就这样直接把钱打给B还是有肯定的风险的。房地产商把房直接卖给的是A,开发商与A有关系,A又抵给B,A与B有关系,与您无关系。您呢,买下的是开发商的房,可是您付的这笔款给的既不是开发商,又不是与开发商有直接买下关系的A,却是第三方B,这样风险太大了。如果开发商和A都说无收到您的钱,您该要怎样办?这件事情如果您肯定想要做的话,建议您和开发商、A、B共有签订一个多方抹帐协议,在这份协议中把这个
房屋产权的转移经过要说清楚,并肯定要写明开发商要求您将房款直接支付给B的情况,最后开发商、A、B和您共有在这份协议上签字、盖章(开发商公章)、按手印(个人的),这样的话,就能维护了您的合法权益以后不会受到什么损失,如果您能去做公证,那么就更加把握了,不过解决银行借贷能办到您的名下,房屋证上登记的也是您的姓名的情况下,不做公证也行了,因为银行在解决这一切借贷手续的时候都是会请
公证处公证的,
公证费也是由您来支付的,等您拿到借贷审批手续的时候就会看到支付的公证花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