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
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应当将其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应当作为
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
买房,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也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如果两人感情破裂
离婚了,这个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双方可以约定由一方
还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七十八条,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
不动产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双方
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